如果可以,该月能拥有年假几天,2还是从2010年1月开始可以使用?
各位律师:
若该员工进入公司为2008年12月1日
则2008年12月1日-2009年11月31日满一年
那么他的年假
1\是从2009年12月起才可以使用呢?如果可以,该月能拥有年假几天?
2\还是从2010年1月开始可以使用?
我国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说的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应当是在同一单位连续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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