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属于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权利吗,我父亲70多啦,抵抗力当然会抵,那营养可以要求赔多一点吗?
你好,吴年发律师:
父亲今年70多。一天早上骑单车经过一家工厂的门口,有两只狗跑出来一齐咬啦他的脚。小腿多处被咬伤还出血。但是过年放假老板不在,当时就上报乡领导。领导也了解是该厂的门卫把没有栓住的狗放出来咬伤父亲。(没有报警)针自已掏钱打啦。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向该厂赔偿多少营养费、医药费等费用呢?他属于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权利吗?
我父亲70多啦,抵抗力当然会抵,那营养可以要求赔多一点吗?
谢谢!
该工厂应全部赔偿,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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