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下来这二种翻班都好像超时了,可是我们都没有什么加班费,我想问问这样工作合理吗?
各位律师:
我是在一家污水厂上班,我们厂有二种翻班工作,1是在中央控制室上班(主要是监控工作,24小时都要有人监控),工作24小时再休息48小时的工作制度,没有固定的节假日,工作日的白天正常上班不能休息,直到工作到晚上11点以后,二个工作人员可以轮流睡会儿,直到早上7点左右又要正常上班,8点下班。2还有种翻班是在厂外的泵站,每天工作24小时,做一休一,工作日白天正常上班(中午晚上各有2小时的吃饭时间),晚上6点开始值班,中控室有电话来就开泵送水,没电话就可以休息,到第二天8点下班。这样算下来这二种翻班都好像超时了!可是我们都没有什么加班费!我想问问这样工作合理吗?谢谢了
加班的话,可以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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