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指定地方修车了,现在要我们各自出钱我觉得交警队做的不合理,请问我要起诉能降低一些我的责任吗?
你好,马宝昌律师:
我于凌晨三点点开大货车正常行使,对面过来两辆大车,灯光太亮以致于没看到旁边停放的汽车,该车没有警示牌,也没有打双闪,我车撞向停放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队判处我占90%的责任,另一车占10%的责任,总共损失有5万元,交通部门已经做出车损评估,总损失五万元,他负10%,即5000元,我负责90%,即45000元,去指定地方修车了,现在要我们各自出钱我觉得交警队做的不合理,请问我要起诉能降低一些我的责任吗?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主次责任的比例问题,但诉讼成本也应当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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