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据说只能赔偿十二三万),能判实刑吗,如果死者家属要求多赔偿而不判刑可以吗?
请问律师:男青年在自家村口骑电动车过马路(酒后),被车撞死(在黄线附近),驾车人也是酒后!并且对方未积极救助,赔偿也不积极,死亡男青年38岁,农村户口,兄弟四个,一子十二周岁,妻子38岁,且妻子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严重关节炎)。当地经济情况良好(具体数目不详)。
这种情况对方应赔偿多少(事故责任还未认定,但据说只能赔偿十二三万)?能判实刑吗?如果死者家属要求多赔偿而不判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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