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张昱君律师:
女方自生孩子开始一直住在娘家,很少回自己家,在08年8月突然提出分手,男方没有思想准备,也没有想到分手,也不想离婚,请问:
1、男方不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2、如果在8月以后女方添置除生活必须用品外,再添置大件物品,如汽车、贷款买房等,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何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3、女方不管孩子,是娘家妈照顾看大的,现在3岁,马上要上幼儿园,娘家妈身体不好,经济条件不如男方家好,孩子能否判给男方。
位律师回复
离婚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在婚姻登记期内的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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