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处理为工伤吗,属于工伤的话该学校又能赔偿多少呢,教育局又该对其本人和家人怎样的补偿?
你好,罗莉律师:
一名三十于年的人民教师,四五年过后就可以退休了,在去年过年前一人骑摩托车与一辆载一人的摩托车相撞后当场死亡。两辆摩托都无牌照。请问该教师在事故中负多少的责任呢?对方能赔偿多少?该时间发生在上班期间,请问可以处理为工伤吗?属于工伤的话该学校又能赔偿多少呢?教育局又该对其本人和家人怎样的补偿?
责任应由交警部门认定,你仅这样简单介绍,律师无法判断双方的责任。公办教师因公负伤的,应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认定,你的介绍过于简单,我们也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因公负伤。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