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确保现任股东不承担因为原来帐目丢失的责任?
吴律师:
您好,请教以下问题
某公司新股东购买原股东所有股份,即公司要换新的法人,但是原来公司帐册已丢失或是原来根本就帐目不健全,新股东想知道如果这样子将法人转为他的话,对他有什么不利的地方,公司法人和其现任财务人员(现任财务人员没有接手原来的帐目)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可否以签订声明的方式去介定在新股东接手公司前所有责任由原来股东承担?或是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确保现任股东不承担因为原来帐目丢失的责任?
谢谢!
1、签订协议书,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可以登报公示,要求债权人进行登记处理。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