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要给相应的补偿,我能如何去做?
你好,张昱君律师:
08年11月我因家庭情况向单位请长假!单12月初到单位上班却被通知回家听候处理!后单位通知我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但我向单位要从02年到08年本应给我们劳动合同时发现从06年到08年我根本就没和单位签过书面合同!在给我的那份06年到08年的合同书上居然是别人代签!但这两年单位也给上了保险(代查实)
请问象这样情况企业是否能做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要给相应的补偿,我能如何去做!
首先可以要求08年2月至11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其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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