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很多早期事实领养关系都是未登记的;问题二:对于早期未等级的事实领养关系如何什么部门可以开具如果?

因为很多早期事实领养关系都是未登记的;问题二:对于早期未等级的事实领养关系如何什么部门可以开具如果?,第1张

各位律师:
十几年前收养的关系,未到民政局登记,现在法院根据分家约判定养女分得房屋,在土管局进行土地证过户的时候,是否一定要开具领养关系证明。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土管局要求民政局或是当地派出所开具领养关系证明,由于是十几年前在农村都不知道要等级的事情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承认领养关系但是未到民政部门等级,现在土管局说法院判决书不够问题一:法院判决书是不是真的不够。因为很多早期事实领养关系都是未登记的;问题二:对于早期未等级的事实领养关系如何什么部门可以开具如果开具,现在领养父母已经离异。

位律师回复

无需补办领养登记,法院的判决书具有法定效力且事实领养关系已形成。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因为很多早期事实领养关系都是未登记的;问题二:对于早期未等级的事实领养关系如何什么部门可以开具如果?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