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院判决的话,会给我经济补偿多少,离婚后,我可不可以有权继续住现有的房子?
各位律师:
我与他结婚12年了,结婚前他父母说给我们一套房子,婚后给我们买了套房子,但是产权是他父母的,装修款是我们自己拿的,就在5年前他与一未婚美发女通奸被我发现,为了孩子我原谅了他,可就在07年他又与另外与未婚洗脚妹通奸并与夫妻的名义出现在他同事的面前,并把性病传播给我,造成我经济和精神及身体上的损失!现在,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我现体弱多病,又无工作,又无住房,他父母有2套房子,收入不错,他现一个月收入3500元,孩子他父母强行要,我只有给他们了,他这么多年挣的钱几乎全部用在女人身上了,我一直无固定工作和养老保险,在我们婚姻期间,他的养老保险我们一直在交,若法院判决的话,会给我经济补偿多少?离婚后,我可不可以有权继续住现有的房子?
具体多少我们不能断定。但你可以告他重婚罪,以此作为筹码,让对方多给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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