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迫不得已将公交车驶上了人行道,结果将骑自行车的乙撞成轻伤,甲的行为属于什么,甲应该负责任吗?
各位律师:
司机甲驾驶公交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迎面驶来一辆违章疾驰的大货车,为了避免与大货车相撞而保障公交车上几十名乘客的安全,甲迫不得已将公交车驶上了人行道,结果将骑自行车的乙撞成轻伤。甲的行为属于什么?甲应该负责任吗?谢谢!
紧急避险无责任。
各位律师:
司机甲驾驶公交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迎面驶来一辆违章疾驰的大货车,为了避免与大货车相撞而保障公交车上几十名乘客的安全,甲迫不得已将公交车驶上了人行道,结果将骑自行车的乙撞成轻伤。甲的行为属于什么?甲应该负责任吗?谢谢!
紧急避险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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