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若不主张超期过渡费是否可以对此新房进行租金评估让房开商赔偿损失?

(2)若不主张超期过渡费是否可以对此新房进行租金评估让房开商赔偿损失?,第1张

各位律师:
我方与重庆市阜泰房开分公司与2005年4月21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约定过渡期暂为18个月,临时安置费(即过渡费)以渡实际月份进行计算,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甲方按280元/月支付过渡费给乙方。协议中还约定这18个的过渡费用于折抵回迁房面积的补差款。协议签定后,我方后悔不已,后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又于2005年5月23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甲方按280元/月支付过渡费给乙方,支付时间从乙方搬出旧房至甲方新房竣工之日止,按季度支付。甲方直到2008年9月10日甲方才将房屋交付给我方,从竣工(2007年1月17日)至交房(2008年9月10日)总共28个月,请问:(1))这28个月是按280元/月支付,还是按280元/月的超期过渡递增,还是按560元/月超期递增?
(2)若不主张超期过渡费是否可以对此新房进行租金评估让房开商赔偿损失?

位律师回复

应该按照每月280元计算。至于合同违约,你们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2)若不主张超期过渡费是否可以对此新房进行租金评估让房开商赔偿损失?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