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3分之2中的2分之1为我父亲所有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完全由我继承请问我的分配方式是否正确谢谢?
各位律师:
我和父亲和继母共住在一套石库门的使用权房子里。继母的户口已经迁进来了,户主是父亲。
请问:如果拆迁后,新房房产证上是否必需存在我父亲、继母和我的名字,名字先后顺序是否影响对该房屋权利大小的分配(如使用权时的户主就有较大权利)
当父亲百年后,该房屋是否按如下分配:
1。该房屋共分为3份我占3分之1
2。该房屋的3份之2为我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所以3分之2中的2分之1由属于继母
3。该房屋3分之2中的2分之1为我父亲所有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完全由我继承
请问我的分配方式是否正确谢谢
按共同共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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