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每个月应该给女方一些生活费么,还有就是基于女方是受害者,能否法律多分给女方一些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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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律师,就是说夫妻在分居期间,男方每个月应该给女方一些生活费么?
还有就是基于女方是受害者,能否法律多分给女方一些财产么?(男方出现问题在先)
还有就是,女方婆婆(登记了,应该算一家人)她11月时竟然算卦说我俩缘分尽了,所以以后对话中,男方对女方也多次提到过″缘分尽了″这句话,迫使女方放手,(让外人看来都说是男方和他妈一起做扣,属同流合污)还有女方婆婆以前在女方和男方同居时总是两天就打来电话问候,自从男方离家后,她一次电话也不打(本来是男方不对导致婚姻破裂,女方是受害者,当婆婆的应该多安慰女方一些)婆婆反而没有,婆婆应当得到什么制裁
据女方所知,男方买的这辆车现在还没有上牌照,但是的确已经买了,钱也已经付给对方了,可能是怕离婚,所以没上牌照,现在女方怕一旦对薄公堂男方会撒谎说这辆车没有买(因为他买他朋友的车,怕他和他朋友串通)到时候女方就分不到一半的车钱
收集证据,证明共同财产的存在,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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