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诊断证明上写的需要“复查”,我还未去,能否索要,3,我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金额如何界定?

医院诊断证明上写的需要“复查”,我还未去,能否索要,3,我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金额如何界定?,第1张

本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两辆车相撞,本人住院,对方没事,交通队裁决责任各50%(本人的住院费用10000元由对方承担一半,另支付给我2000元误工费、赔护费)。现在对方说出种种借口想少给我钱,我现在想通过法院对他提起诉讼。在此想问一下各位老师,我能否所要交通裁决之外的以下费用:
1。当时“口头说”的误工费是指一个月,但实际落笔到裁决书上没有写期限,而医院诊断证明上写的休息两个月,能否索要后一个月的误工费?
2。医院诊断证明上写的需要“复查”我还未去,能否索要?
3。我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金额如何界定?在此期间:家中原有88岁老人,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需要照顾,半年间每晚都要去照顾老人,交通事故之后因住院则无力照顾,而事隔40天后,老人身故,使本人倍受自责,深感是自己导致在老人临走之时却未尽到做子女应尽的义务,在心理和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
4。这场官司要持续多久才能了结。谢过了

位律师回复

可以主张权利,应当诉讼解决。一般的,3-6个月结案。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医院诊断证明上写的需要“复查”,我还未去,能否索要,3,我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金额如何界定?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