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3%的部分按双倍赔偿?
陈玉普律师
回迁时开发商在面积上缺斤少两,套内建筑面积少了我方8.385平方米,已超出3%的正常误差范围,但在合同上没有约定误差处理方式,请问这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超出3%的部分按双倍赔偿?
如果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医疗事故赔偿超过1万元,由三者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如果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医疗费超过1万元,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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