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是否可以向该公司要求民事赔偿,责任及金额又该如何确定?
你好,高连英律师:
刘某今年十月份去深圳某公司打工,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未满),前不久在公司组织的宴会上因饮就过量后无人照料在宾馆死亡,请问死者家属是否可以向该公司要求民事赔偿,责任及金额又该如何确定。谢谢。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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