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竟我只做了半年左右房租加转让费和装修费和很多货物损失可不小啊,我的合同有效吗?

必竟我只做了半年左右房租加转让费和装修费和很多货物损失可不小啊,我的合同有效吗?,第1张

各位律师:
我从上家转租了一间店铺除了结清他的剩佘房租外还付了8万元的转让费,上家和房东的合同到月底到期了,我是4月份时转租的,本来我是和上家提出我们和房东重新定份新合同的,可上家说房东一直很忙跟本见不到面,最后房东只出具了一份协议并说让我们续上家的合同好了到期后再和我再续签合同,可现在合同到期了房东恶意涨房租要逼我走人,请问我可以不还房给房东还给上家吗?还给上家的话我给他的转让费有权要回吗?必竟我只做了半年左右房租加转让费和装修费和很多货物损失可不小啊我的合同有效吗和谁产生关系呢

位律师回复

若房东同意的话、添附、加工:①,否则房主有权利要求你回复原装或赔偿损失,要求赔偿损失。若不满足上述条件那房主可以直接接触租赁合同。
2:租赁期限超出6个月,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1:首先确定你的行为为转租,你的租赁合同要有效取决几方面因素:房子主人同意原房东转租②:虽然未同意,但知道原承租人转租,在知道或应当知道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③。备注1,若拆的话你可以主张违约。3,未签订期限视为不定期,但不能超出20年:转让费直接受益归原承租人,跟房子主人无关,不能对房主主张赔偿。但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实在一言难尽。具体你可以查看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9--14条,非常复杂。若事实你可以详细表述的话,可以再分析。备注
2:若实在过于复杂,建议发生争执时诉请律师介入吧,你可以对原承租人主张权利。
4:装修除非房主同意。5,装修还涉及附合,那你租赁合同有效,房东有保证你正当使用租赁屋的义务:因为你表述不清,我所解释的只是皮毛:你的租赁期限不能超出原承租人与房东签订租赁剩余期限(超出无效)若满足①或者②③、混合等一系列问题,因你表述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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