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在改马赛克之前木工已经完工,按照合同该付工程款的25%,我合同上面没有这条?
各位律师:
在改马赛克之前木工已经完工,按照合同该付工程款的25%。
他不愿意付款,想换人。
目前乙方完成工程的绝大部分利润都在3期款和尾款里。甲方换人至少可省3000-4000元。
故甲方故意刁难,并推翻以前的签字认可,实在属于无赖行为。///导致乙方拖欠工人工资数千元无法支付。
现在甲方自己找来工具,从网上下了一个验收方法,要求复验,我合同上面没有这条,而且我也不同意。硬塞给我,然后叫我照办。他认为我不照办就是我在毁约。
而合同中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2)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之《工程报价书》中的项目
我是严格执行了的。而且他也签字认可了的。
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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