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到的新房子,父亲是否还是享有居住权,我一直想一个人居住,现在不清楚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我的父母在2年前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屋归我所有,母亲在外婆家住,父亲和我一起居住,父亲有居住权,他们离婚的时候,我刚好是大三,一年里父亲除了房屋水电气以外,完全没有给予任何生活费之类的,所以跟父亲关系一项不好,几乎可以说早已破裂。现在我毕业了,父亲带一女子常住家中,在我自己缴纳任何房屋水电气费用的前提下,我是否可以请父亲不要带其他女子进屋,或者请父亲在外居住。还有,现在居住的房子已经被列为危房,两年后可能就要拆迁,分配到的新房子,父亲是否还是享有居住权。我一直想一个人居住,现在不清楚该怎么办?
关键是房产证上是否以变更为你的名字,如果已变更,那房屋归你,但你也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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