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公司把哪些高工资的人都放假一年(放假只给基本工资和低于基本工资),再裁如何?
各位律师: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条有疑问:我公司在这次裁员中就有几个病休刚上班的,他们半年有的几个月没上班,那他的平均数也这样算吗,还有,公司还要放部分人3个月到半年的假,如放半年公司再裁掉这些人,那又怎么算,如也是从解除日前12月工资的平均数,那公司把哪些高工资的人都放假一年(放假只给基本工资和低于基本工资),再裁如何?
应理解为前十二个月的正常工资的平均数才合理。如有疑难可随时电话联系苏州律师陈磊1377195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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