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么?
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按照有关行政规定,双方应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么?下面律图小编根据整理的有关资料给大家具体说一说。
一、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条款并未规定租赁合同登记才能生效,租赁合同登记只是一种备案,条文中的“应当”只是倡导性条款,而不是强制性条款,故未登记的租赁合同并不无效。而建设部《城市房层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该办法为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同一位阶,不能越俎代庖规定本应由法律、行政法规才有权限规定的事项。因此,该条款仅具有行政管理效力,并不具有司法效力。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是否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生效。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防止国家税费流失和防止当事人非法出租房屋,便于行政管理。另一个目的则是因为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包括出租)或设定物权应向社会公示,以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1、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房屋租赁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房屋租赁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
3、房屋租赁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租赁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合法,即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
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备案登记的规定出自行政法规,其并不能超过合同法对于合同生效的规定,其不构成合同生效的要件。所以只要租赁合同符合生效条件,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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