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公证的法律效率是什么?

工程纠纷公证的法律效率是什么?,第1张

建筑工程领域涉及到的人、材、物非常多,且关系复杂,容易发生各种纠纷。发承包方为了减少今后纠纷的发生,一般会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公证,那么工程纠纷公证的法律效率是什么?律图小编整理总结了有关公证方面的知识,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工程合同公证效力是什么?

(一)证据效力

公证的证据效力,是指公证证明的内容具有特殊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证证明在民事诉讼中原则上无须审查则应被采证。

(二)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具体说,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某项法律行为必须进行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大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某些法律行为非经公证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双边协定,法律行为非经公证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三)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处可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持该债权文书公证书为执行依据,不经过审判程序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也可大大减轻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工作负担,并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二、进行公证,工程承包双方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发包方:

1、公司的资质登记证书(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办理,法定代表人在市外的,由当地的公证处出具授权书公证书;若不能到公证机构办理,可联系公证处派人上门服务。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国有土地证,若没有取得土地证的,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或者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审批表;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或者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审批表;

5、提供工程设计图纸电子版拷贝成光盘公证处备案及工程预算原件一份

提供发包方的市工商局的工商查询单原件1份及工商部门查询的公司章程/董事成员名单。

6、发包方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一致同意由何单位承包该项目,须注明工程合同总价、股东/董事的联系电话。股东/董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7、受理后经初步审查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二)承包方:

1、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公章,若为市外的国内公司提供当地公证处出具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公证书、工商查询单原件1份。

2、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办理,法定代表人在市外的,由当地的公证处出具授权书公证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一),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3、至少一式五份的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一份由我处留存,四份封存交建设局备案)

4、受理后经初步审查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综上所述,工程承包双方为了减少争议,最好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公证。一般工程纠纷公证的法律效率包括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等。如果双方今后发生工程建设方面的纠纷,可以拿经过公证的工程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河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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