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司机贾某在运输国货物的途中丢失部分货物(丢失货物价值4000元)?
各位律师:
司机贾某在运输国货物的途中丢失部分货物(丢失货物价值4000元),货物到达当天没有卸货并且车也在厂子里面停着,司机贾某说是去准备市场中补偿所丢失的货物,直至第五天贾某才出现并且琐讨押车费用8000元,他的证据是当天没有卸货,第五天卸货时候过磅回车皮。他拖延不补偿货物丢失款,我们起诉了他。向他讨回4000元的丢失款,而贾某也反诉要求补偿押车费用8000元
现在还没开庭。
根据《邮政法》第47条规定:
(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
(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因此,对你丢失的货物,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根据上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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