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把我们所有员工的电话都加黑名单,然后就打不通,谁的电话也不接,这种事情应该怎么解决?

老板把我们所有员工的电话都加黑名单,然后就打不通,谁的电话也不接,这种事情应该怎么解决?,第1张

各位律师:
老板不发工资,他是租的一个商业大厦的第四楼,我们是第一批10月23号被录用的电话销售的员工,11月15号应该发工资,老板说下个月12月15号一起发两个多月的工资,等到了12月15号,老板又说等到12月21号再一起发,可是老板趁机跑路了,把东西都搬走了,钱也没发,我们找司法局,劳动局,他们都说打电话给这个老板不接,他们也没办法,一直要我们等消息,我们一直打电话给这老板,老板把我们所有员工的电话都加黑名单然后就打不通谁的电话也不接。这种事情应该怎么解决?注:我们做了两个多月,老板没有与我们签劳动合同

位律师回复

跑路属于犯罪行为,可以报警处理。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出具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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