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是99年毕业后留济南工作的,办理了济南集体户,我单位集体户因房产证转移?
各位律师:
我是99年毕业后留济南工作的,办理了济南集体户。在历下区司里街派出所。我单位集体户因房产证转移,通知我迁出。去年5月份在槐荫区段店立交桥附近买的房子,户应按规定牵过去(即集体户转为个人户),但因为西客站建设大环境影响,该片户冻结。暂时无法迁移。
我与去年领取结婚证。我妻子是济南警官学校毕业,因工作单位没有落实户迁回老家淄博周村和平村。但一直在济南工作。
现在妻子怀孕已接近两个月,相应国家号召,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准备办理准生证。在济南咨询情况如下:
一、千佛山办事处计生办:给予回答是集体户不能办理,且按照有关规定准生证办理应在女方办理。
二、张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因户未迁至其辖区不能办理,就是我的户牵过去,按照规定也不能办理。应在女方户所在地办理。除非我妻子户迁至该区才能办理。但是因西客站建设问题,户不能办理。
三、咨询我对象户所在地,其答复为“户虽然在,但是因为本人长期不在此居住,不能办理”。
对以上咨询
最好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行政机构你和他们是理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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