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有补偿吗,公司开除我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
你好!我也是因公司需要要求我兼任库管一职务,而我的合同上的岗位是质量检验,同时又兼了生产员工,而库管我以前又从来没有做过,现在公司非要我还要兼职库管,相当于我身兼三职了,而公司也只给我加200的岗位工资。其实我们是医疗器械单位,对于我这种身兼三种职务已经算是不合理的安排了,三种职务已经发生冲突了,对吗?如果我们双方达不成共识,公司以我不服从安排违反公司的制度或者签定的合同这些原因把我开除了,那我有补偿吗?公司开除我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谢谢律师。希望尽快解答我。
位律师回复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看合同的岗位约定,不服,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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