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被公非法占用,据今已近20年,地点为伊春市乌马河地区,请问现在索要赔款如何计算?
各位律师:
88年8月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89年被公非法占用,据今已近20年,地点为伊春市乌马河地区,请问现在索要赔款如何计算?占用前土地用途为蔬菜大棚种植用地。谢谢!
因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能要求近2年的经久损失,损失金额可参照土地出让金与对方的受益状况而定。
各位律师:
88年8月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89年被公非法占用,据今已近20年,地点为伊春市乌马河地区,请问现在索要赔款如何计算?占用前土地用途为蔬菜大棚种植用地。谢谢!
因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能要求近2年的经久损失,损失金额可参照土地出让金与对方的受益状况而定。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