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到我们只能认倒霉自己承担吗,如早生孩子能报销,现在生晚了吗?
请问:1。我单位原为女职工全额报销生育医药费,后参加医保后不在报销,说由生育保险支付,
2。现企业正在破产中,而生育保险对每位女职工均支付400或800元,我们大都花费在3000元以上,企业一分也不为我们报销,我们的生育医药费应由谁来负担?
3。难到我们只能认倒霉自己承担吗?如早生孩子能报销,现在生晚了吗?
请知情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如果加入了生育保险,则生育医药费应由保险支付。数额明显不对,是不是单位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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