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作法合法吗,我的四月份工资以及后期的工资到底该何时支付?
各位律师:
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3月30日到期,到期后未再签定新的合同,我的产假是5月14日结束,因个人原因于4月20日提前提出辞职,后公司迟迟不肯先给我4月份的工资,理由是提出离职后工资要等到交接完后(以离职交接单日期为基准)30日发放,请问公司的作法合法吗?我的四月份工资以及后期的工资到底该何时支付?谢谢
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30日内发放,没有违法.
各位律师:
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3月30日到期,到期后未再签定新的合同,我的产假是5月14日结束,因个人原因于4月20日提前提出辞职,后公司迟迟不肯先给我4月份的工资,理由是提出离职后工资要等到交接完后(以离职交接单日期为基准)30日发放,请问公司的作法合法吗?我的四月份工资以及后期的工资到底该何时支付?谢谢
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30日内发放,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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