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要求大约多少的精神损失, 4,在死亡赔偿金中我的女儿、妻子、他的父母能占多少?
各位律师: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在今年五月的一个星期四,我老公的公司因为领导从厦门来到青岛办事处,他们决定出去游玩。司机是同一单位的同事,车是从北京的租赁公司租的一辆商务车,我老公管理办事处的现金,并在路途中多次下车打听路。就在途中遭遇车祸,单方肇事,车毁人亡。
车子没有问题,交警鉴定是由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
我现在真的很无助,可还有些法律方面的问题得寻求大家的帮助,希望你们可以拉我一把,谢谢你们了!
1。在这起事故中发生的赔偿问题,公司能占多大的比重?
2。这种情形算不算是工伤?民事赔偿赔偿后还可不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3。我老公今年32岁,我们可以要求大约多少的精神损失?
4。在死亡赔偿金中我的女儿、妻子、他的父母能占多少?
女儿16个月,父母没有一起生活
1,公司没有责任.2,不算工伤.3,一般不超过五万4,死亡赔偿金中各人所占份额由你们协商,你女儿应有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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