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享受教师暑期带薪休假,那么该由谁发这两个月的工资,是奉贤区还是市区的教育局?
各位律师:
我是上海奉贤区的公办高中老师,因为结婚成家,所以应聘到市区一所公办初中任职。现在奉贤区的教育局明确说了,暑期工资没有!因为我的档案6月底就被放到奉贤区的人事局去了,不归教育局管了。而新的学校要9月份才签合同,也明确说暑假2个月没有工资,让我找原单位协商。可是,我是有编制的公办教师,我只是跨区调动工作,还是当教师,为何暑期我不能享受教师的待遇?如果能享受教师暑期带薪休假,那么该由谁发这两个月的工资?是奉贤区还是市区的教育局?
原单位发这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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