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因为儿媳得到了赔偿而可以要求其腾退房屋,其无处居住的理由不成立了呢?
1。儿子因车祸死亡,留有年幼的孙子和儿媳仍然居住在老人名下的房产内,请问各位律师,孙子和儿媳是否有权居住?
2。再请问:法院判理老人得近4万的儿子死亡赡养费赔偿,这是否可以视为儿子已经赡养了父母,所以儿媳和孙子能有权利得到老人的房产?或者儿媳和孙子有权利居住?
3。另外儿子车祸死亡各类赔偿金大约35万,能赔偿能力的会有20万,老人夫妇约有近7万,孙子和儿媳约有14万(按遗产平分原则计算)。请问:是否因为儿媳得到了赔偿而可以要求其腾退房屋,其无处居住的理由不成立了呢?
谢谢各位律师
房产是属于父母的,产权人有权要求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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