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催朋友交罚款,如果没钱可以先写条,等发工资后再给也行,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朋友应该怎么做?
各位律师:
一朋友在商场做收银员,被主管说上班的时候看报纸,开了一张罚单20元的,主管叫朋友签字,朋友说没有看报纸(她们的钱是用报纸包的),所以没有签字,并且问主管如果不签字会再有什么处罚,当时主管没回答。过不多久,主管又开一张40元的罚单,理由是“拒签罚单”。被叫到经理办公室的时候,朋友问公司哪条有这样的规定?经理说朋友的拒签有损主管在众职工的威信。现在公司催朋友交罚款,如果没钱可以先写条,等发工资后再给也行。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朋友应该怎么做?谢谢
应当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