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兄弟要叫我去签字,请问我作为原房产证的持有人,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其间产生的费用该怎么算?
各位律师:
本人前些年因买房向兄弟借了一大笔钱,后来乡下老房子拆迁时,我把分配到的一套安居房给了兄弟,来抵还债务。最近兄弟因家庭矛盾离婚了,那套安居房判给了兄弟,现在兄弟已联系了买家,准备把那套安居房卖出,因为那套安居房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所以兄弟要叫我去签字,请问我作为原房产证的持有人,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其间产生的费用该怎么算?
你想维护你的什么权益?产生的费用一般也是买房人承担.还有一些税可能也是你兄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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