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要书面的证据才算证据,现在我只想马上摆脱这段纠缠我的婚姻,有什么办法可以尽快离婚?
各位律师:
我现在和她已经无话可说了,前一段时间通电话我再次提出离婚之后她就没再找过我,我也对她完全绝望了,她甚至还说我让她不好过,她也不会让我好过,反正她的意思就是想拖死我。儿子出生之后我就没和她再住一起了,现在连她在哪我也不知道。有时电话也停机,要不就是关机。像这样算是证据吗?是不是要书面的证据才算证据?现在我只想马上摆脱这段纠缠我的婚姻,有什么办法可以尽快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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