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但是在我市依然两个费一起收,这违法吗?

学校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但是在我市依然两个费一起收,这违法吗?,第1张

各位律师: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择校生和借读生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77号),学校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但是在我市依然两个费一起收这违法吗

位律师回复

违法,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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