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罚款,他们这样做有没法律依据,如果我自行拆除,国土部分还能不能罚款,怎么罚,罚多少?
各位律师:
我家处建房务346平方米,后加建了一个厨房,经国土部门测量,超建49.7平方米,我本想自己把超建的部分拆除,但国土部门的人说超建的部分不能拆除,只能罚款,他们这样做有没法律依据?如果我自行拆除,国土部分还能不能罚款,怎么罚,罚多少?
1、如果自行拆除,则可不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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