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们以后生存,请问我们全体职工能自己做主,选出能带领我们变改革为利好的院长吗?
各位律师:
我们医院原来是国有制企业医院,去年改制推向社会,改为股份制医疗集团,企业是光改制,不改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领导还是以前的工作方式,吃大锅饭,扣职工的节假日加班费,奖金等,医疗工作上还是采取高收费政策,药物只有少数几种,就连阿莫西林这样的药有时都缺,发挥不了医生的技术水平,吃喝病人,社会影响很坏,现在我院只能面向参保职工,完不成上级经济指标,只能拿部分工资。为了我们以后生存,请问我们全体职工能自己做主,选出能带领我们变改革为利好的院长吗?(我们医院有上级医疗集团主管,我们只是医疗集团的一个分院,我们只想选举自己分院的院长)
全体职工不能做主,但全体股东一定有权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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