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几张我为公司送货的送货单,其中有我的签名,我想问一下劳动局会认定我是工伤吗?
各位律师:
我在佛山一家贸易公司任司机工作三年。公司三年来一直没给我买社保,也没买意外保险。今年五月七号,我在上班途中撞车住了十三天医院;脑部做了手术共花费三万多。由于老板不肯报销医药费,现在我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劳动局要我们出示劳动合同以及工卡等证据。但我们公司是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没工卡等。我只提供到一张07年开公司台汽车违章的证明。和几张我为公司送货的送货单,其中有我的签名。我想问一下劳动局会认定我是工伤吗?
谢谢!
你与公司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您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你的证据足以认定这种事实劳动关系,能够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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