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就此问题打官司,一般会是什么样的判决?
各位律师:
我父亲生前在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住房的房产证户主变更为我的名子。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尚在和我同住。
现在母亲和兄弟要求我一人出钱赡养母亲。提出两个条件:1一次性拿出10万元给妹妹,母亲由妹妹养老送终,房子规我。2。每月拿出1000元给妹妹,用于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房子规我。如不同意母亲要收回房产!。
(注,房子是父亲当年用工龄买来的拆迁房,购房的钱是我出的!)
请问1。兄弟的条件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不予理睬?
2。如果我不同意母亲应该无权收回房子吧?
3。如果就此问题打官司,一般会是什么样的判决?
谢谢!
如果是你父母均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那就是合法的.房屋应当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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