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经济有限,所以无法接受,我想请问属于轻伤害吗,有什么罪行呢?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月前,我公公婆婆还有我几个朋友一起在饭店吃饭,由于饭菜问题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饭店老板到厨房拿出菜刀,第一次被老板娘夺了下来,在推推嚷嚷过成功,老板受伤,随后又拿菜刀追赶我们,我们就都跑了,然后老板挂了110,120 , 到医院后说是鼻梁错位,眉骨骨折,缝了20多针,在调解过程中老板要求赔偿8万元,我们家经济有限,所以无法接受。我想请问属于轻伤害吗?有什么罪行呢?而且很多人不知道是谁弄伤的他。
位律师回复轻伤和轻伤害是两个概念,若法医鉴定为轻伤则应负故意伤害罪,若不构成轻伤则为轻微伤,仅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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