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通过劳动鉴定为6级伤残,需要更多的钱,但现在我爸单位已经无钱支付,我们能向那个单位追偿吗?
各位律师:
我爸是一个集体企业的法人代表,可实际上已经处于破产边缘。现作为外协队在别的公司干活,也就是承包一些配电活。在帮他们安装厂灯的时候,工人所站的隔扇板突然脱落,摔伤。(工人所站的位置是平常行走的地方)因为这个工人是临时招来的,刚工作几天,没有保险,我爸负担了医疗费,但现在通过劳动鉴定为6级伤残。需要更多的钱,但现在我爸单位已经无钱支付,我们能向那个单位追偿吗?
你好!职工发生工伤,由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你们要求其它单位来承担责任,就要看该职工是否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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