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份是登记之后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这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律师,你好,请问我跟我老公登记结婚的时间是2008年2月28日,我们的房子的产权证是2008年12月30日,但是房子付首期款一部份是我们登记结婚之前付的,一部份是登记之后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这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位律师回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律师,你好,请问我跟我老公登记结婚的时间是2008年2月28日,我们的房子的产权证是2008年12月30日,但是房子付首期款一部份是我们登记结婚之前付的,一部份是登记之后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这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位律师回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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