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现在要通过诉讼来行使我的权利吗,另外,我的伤是什么程度的伤呀,人能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各位律师:
是一个工人喝酒滋事,打了我,把耳股打裂,大概长度有1厘米,缝了五针。我通过当地的民事调节,当地派出所拘留了他五日,罚了他五百元钱。通过口头协议让他赔偿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共计1700元整,还找了人挡保。
他出来后就不想给钱了。
问我现在要通过诉讼来行使我的权利吗,另外,我的伤是什么程度的伤呀。人能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1、首先可以申请派出所做伤情鉴定,如你的伤情够上轻伤,那么你可以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2、你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
3、具体细节问题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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