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什么条款来补,请指点,现在河北省新出台的《养老保险法》,据说是指企业的规定,这对我有利吗?
在某一事业单位上了13年班(九五年至零八年),一直在同一单位上。每月给单位缴纳管理费,但是没和单位签合同。现在到了退休时间(2008年1月),要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不给缴纳,说是临时工,最后得知没有档案。按照《劳动合同法》现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可以,程序应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
如果单位说不给上,但一年只补给一个月的钱,这样做合理吗?如果要求单位补偿,程序怎么走?按什么条款来补?请指点。
现在河北省新出台的《养老保险法》,据说是指企业的规定,这对我有利吗?
现在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按照08年5月1日生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该法明确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至于您说的用人单位补一个月的钱明显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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