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能再使用此房子,要如何才对我们保障?
各位律师:
你好:
我想了解一下,我老公在结婚前跟他哥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两年后他哥就开始没供房子!夫妻另外购买房子!后来一直就是我老公去供房,现在他哥说要回我老公现在一直在供的房子(连首期已经还款16万左右),他自己购买的房子就给我们.我们答应了.但是他哥的房子连首期只交了8万左右(欠银行上诉费9千左右),而且房产证是他哥的名字.我们现在只是想做份协议证明他哥的房子是我们在供,他不能再使用此房子!要如何才对我们保障!麻烦给个建议
首先不赞成你这样做,建议你把他哥现在这个房子过户给你们。但是你们一定要这样做我认为以下几点要注意:
1、必须写明你们之间不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借你哥的名义去买房。
2、以后每交一笔钱,都要与他哥签一个类似的协议,而且交款凭证你保管,最好找一个证人在上面也签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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