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0日在工作时间和工友打架,我弟弟轻伤,对方伤的严重,需要花十几万医药费?
各位律师:
我想问问我弟弟2007年3月15日,在福建一家公司到俄罗斯工作,当时也没有签约合同,2008年5月20日在工作时间和工友打架,我弟弟轻伤,对方伤的严重,需要花十几万医药费,我想问问这个责任都应该由谁付。谢谢了
如果当地国的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在承担刑事责任的话,那么你的弟弟首先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的问题也要看当地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本案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首先要对当地国的法律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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