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起诉向我朋友要这笔钱,他应该承担多少,如果我不还,债主是否可以起诉我要这笔钱?
律师你好!2007年3月份我和朋友合伙开公司,由于资金不够向别人借了十万块钱,欠条是我朋友打的,我是担保人,现在公司亏损不经营了,我们之间没有合同.现在我把欠的十万块钱还了,我是否可以起诉向我朋友要这笔钱,他应该承担多少,如果我不还,债主是否可以起诉我要这笔钱?谢谢
位律师回复如果以公司名义借的钱,应该由你们二人共同偿还;如果是你朋友个人借的,你担保,则看你是什么性质的担保。你把钱还了,可以向朋友追偿;如果你不还,债主要区别你的担保性质决定是否可以找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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